四部门联合发布:中小学校内不得开小卖部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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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联合发布《营养与健康学校建设指南》,意推动学校营养与健康工作,规范学校营养与健康相关管理行为。

 

《指南》其中规定:

(1)学校食堂和校外供餐单位要配备有资质的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接受有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营养健康、卫生防疫等方面的培训与考核。

 

(2)不得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不得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的食品和酒精饮料。不得对含糖饮料、调味面制品等零食进行广告宣传。

 

(3)学生每天在校需要进行至少 1 小时符合要求的阳光体育运动,包括但不限于拉伸练习、平衡灵敏协调练习、心肺耐力练习、力量练习、脊柱健康练习和骨质增强型运动。

 

《指南》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小学校营养与健康学校的建设,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建设营养与健康学校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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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南宁房产楼市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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