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南宁公积金可提取交物业费

好消息!南宁公积金再添便民新用法~
6月1日起,可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了
爱南宁APP上即可办理,快来了解!
《广西南宁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的通知》(南金管规〔2026〕1号)
缴存人每年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住房物业服务费。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提取标准为每月200元,首次提取的额度自2026年1月起计算,自2026年6月1日起实施。本通知有效期至2031年4月30日。
1. 实施时间:2026年6月1日起受理申请
2. 提取频次:每年可提取1次,无需间隔满12个月,跨年度即可办理
3. 提取标准:缴存人及配偶合计每月200元,单套住房年度最高提取2400元
4. 额度起算:首次提取额度自2026年1月起计算,即2026年6月办理的话可补提当年1—5月额度
5. 额度结转:当年未提取额度,可结转至下一年度继续提取
(下滑有简化版)
例1(缴存人未婚):张先生未婚,于2026年10月申请物业费提取,可提取金额为10个月(2026年1月至10月)×200元=2000元。2027年9月再次申请提取时,可提取金额为11个月(2026年11月至2027年9月)×200元=2200元。
例2(缴存人已婚):2026年10月,张先生申请物业费提取,核定可提取额度2000元,因其个人账户余额为1200元,实际提取了1100元(提取后账户应保留不低于100元的余额)。同月,其配偶也申请提取物业费,可提取额度需扣减李先生已提取金额,即2000元-1100元=900元,配偶本次可提取额度为900元。
简化版本:如果以在2026年10月申请提取来计算
✅未婚职工
200元/月×10个月(1—10月)= 2000元
✅已婚家庭
夫妻共用每月200元额度,一方提取后,配偶可提取剩余部分。
例:丈夫已提1100元,妻子同一周期可提:2000元-1100元=900元
🌟温馨提示:提取后个人账户需保留不低于100元余额。即核定可提取额度2000元,因其个人账户余额为1900元,则实际可提取1800元
1. 打开 「爱南宁APP」首页
2. 进入「公积金 」服务专区
3. 选择 「提取公积金 」→ 「物业服务费提取」
4. 阅读声明、填写信息,一键提交
这项新政直接帮大家减轻日常住房开支~
符合条件的小伙伴,即日起就可以安排办理啦!
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在法定工作日
9:00-12:00点及13:00-17:00点
拨打公积金中心咨询热线:0771-1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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