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一业主花16万竟买个“缩水”车位,停车后无法上下车,开发商拒绝整改!法院判了……

南宁一小区业主廖先生花16万元购买了一个车位,当车辆正常停进车位时两边都不能上下人,他要求开发商整改无果,遂将对方诉至法院。

▲廖先生购买的车位

2017年11月,廖先生在南宁市良庆区购买了一套商品房及一个车位。车位的建筑面积为32.29平方米,总金额16万元。

然而,车位交付后,廖先生发现:车辆如果正常停放进车位,两边无法正常上下人。只能一边靠墙停放,另一边上下人。

▲停车开车门会受两边墙面影响。

他要求开发商整改,经多次沟通,对方仍未整改或提出解决方案。

无奈之下,廖先生将开发商南宁市某房地产有限公司告上法院,要求开发商返还车位款16万元,以及车位维修基金等款项,并支付10%的违约金。

对此,开发商辩称:

该车位符合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可正常使用,不构成违约,不应返还合同款及支付利息。税费、物业费等实际上由有关部门、物管公司收取,不应由其返还或赔偿。

法院经调查后认为:

涉案的车位存在瑕疵,开发商已构成瑕疵履行,存在违约行为。该车位两边的墙体均不能拆除,因此瑕疵无法通过整改进行消除。

近日,法院作出判决:

解除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开发商向廖先生返还车位款16万元;

因该车位并非完全不能使用,酌定开发商支付车位款总额2.5%的违约金,即4000元。

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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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广西微楼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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