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南宁市教育局发出最新通知!(附举报电话)

 

9月1日晚,南宁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发布通知,南宁将加强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还对校外机构的培训时间、培训要求等都做了规范,并将集中开展专项治理行动。同时,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举报电话也一并公布。

▲南宁市教育局发布的通知。

 

通知明确,校外机构学科类培训时间的限制,不仅针对义务教育阶段,对高中教育阶段同样有效。要求对面向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生开设的道德与法治、语文(含拼音班、作文班)、历史、地理、数学(含奥数班)、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类培训严格管理,严格执行“双减”意见有关培训时间的规定,今后校外培训机构(含线上、线下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不得在学校正常行课期间组织学员补课;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布置作业。对暂时无法辨别属性的培训内容,待有新的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鉴定办法出台后,按新的办法执行。

 

严禁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学科类培训机构超标超前培训,严禁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从事学科类培训,严禁开展面向学龄前儿童的线上培训和线下学科类(含外语)培训,严禁提供境外教育课程。全面使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3个月的费用。

 

 

 

 

据悉,秋季学期开学后,各级教育部门将督促各中小学校做好校内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登记,做好学生教育工作,提醒学生周末、节假日、寒暑假不参加学科培训。

 

 

南宁市将集中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摸清辖区内所有面向中小学生(含学龄前儿童)的校外培训机构底数,建立台账,登记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培训内容、培训规模、从业人员数、招收学生数、预收费等情况;各部门聚焦学科类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培训时间、合同签订、收费退费、教师资质、广告宣传、消防安全、房屋建筑安全、疫情防控等方面进行检查并集中整治。

 

同时,南宁市教育局发了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呼吁家长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如子女确有培训需求,应谨慎报名参加学科类培训。

 

南宁市各县(市、区)、开发区校外培训机构举报电话:
 

兴宁区教育局:0771-3290957

江南区教育局:0771-4306376

青秀区教育局:0771-5826386

西乡塘区教育局:0771-2834974

邕宁区教育局:0771-5448529

良庆区教育局:0771-4501879

武鸣区教育局:0771-6222178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教育局:

0771-3348595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文体教育局:

0771-4950793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文体局:

0771-6305768

横州市教育局:0771-7225389

宾阳县教育局:0771-8222035

上林县教育局:0771-5225609

马山县教育局:0771-6819785

隆安县教育局:0771-6526006

 

 

编辑:陆丽珍 甘立俊(实习

编审:王玲 庞博

来源:南国早报

图片来源:千库网

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南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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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南宁广播电视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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