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对,且不选择资金监管风险非常大。
为避免交易资金风险,保障交易安全,部分城市建立了新房、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买房人与卖房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购房资金存入交易资金监管账户,房地产经纪机构、卖房人均不能挪用,待所购住房转移到买房人名下后,购房资金再直接划转给卖房人。如所购住房不能转移到买房人名下,购房资金将划转回买房人。这样就保障了交易资金安全。另外,在未建立资金交易监管的城市,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也有要求客户通过第三方平台进行交易资金监管或托管。但对非政府指定的交易资金监管平台,要核验其是否具有相应的金融资质,避免不良经纪机构以资金监管为由,骗取、挪用交易资金。
买房人如擅自将购房款交给房地产经纪机构或者卖房人都存在风险。实践中出现过房地产经纪机构、出卖人收取买房人购房资金后擅自挪用,甚至卷款潜逃的情况;也出现过住房买卖过程中,在未完成住房所有权转移登记前,住房被法院查封导致房屋买卖中断,而购房资金已被卖房人使用无法退还的情况,给买房人造成损失。
所以,买房人应选择交易资金监管,没有建立资金监管的城市,可以选择银行托管,不要贪图所谓的“方便”,给自己造成风险。